左江科技: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时间 : 2023-01-30 22:24:04   来源 : 证券之星

          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及《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我们作为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审计资格,相关人员具有相关业务资格和工作经历,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其

他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变更大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审

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郭宝安           程勇                 段瑀

                       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查看原文公告

标签: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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