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01 证券简称:利源精制 公告编号:2023-009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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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自有
资金出资 500 万元人民币设立全资子公司松原利源精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松原利源”)。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总经理工作细则》
等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总裁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董事会或
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市场监督管理局宁江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主要登记信息如下:
一般项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有色金属铸造;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
属合金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高铁设备、配件制造;高铁设备、
配件销售;玻璃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目的主要是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进一
步拓展市场,快速响应当地客户的服务需求,实现产品的快速交付。
松原利源成立后可能存在因宏观经济、行业环境、市场竞争、经营管理等不
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公司将不断完善子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施有效的内部控
制和风险防范机制,推动子公司的稳健发展,保证其合法合规运作。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资金来源均为公司自有资金,对公司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对增
强公司综合竞争力将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
四、其他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
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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