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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京报
近日,北京市的段雯雯(化名)向新京报记者反映称,自己于2021年结婚,2022年,父母给自己转账200万元购房。如今,正在办理离婚手续的段雯雯想知道,在此种情况之下,父母所给购房款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解答:
对于段雯雯所提出的问题,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李鹏霞律师介绍,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受赠的财产原则上为夫妻共同所有,除非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财产只归一方。也就是说,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约定单独给子女一方,就属于子女一方所有;对于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直接转引至《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即如果没有明确表示是赠与一方的,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新京报记者 张建
编辑 杨娟娟 校对 赵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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