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公安局关于“三非”外国人
(资料图片)
违法犯罪案件线索举报奖励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出入境管理,维护国家主权安全以及社会秩序,有效防范打击“三非”外国人违法犯罪行为,全面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共建良好涉外治安环境,益阳市公安局决定实行“三非”外国人违法犯罪案件线索有奖举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三非”外国人是指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的外国籍人员。“三非”外国人相关线索主要包括:
(一)外国人持用伪造变造、骗取的出境入境证件入境的;冒用他人出境入境证件入境的;逃避入境出境边防检查的;以其他方式非法入境的。
(二)外国人超过签证、停留居留证件规定的停留居留期限停留居留的;超出限定的停留居留区域活动的。
(三)外国人未按规定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停留居留证件在中国境内工作的;超出工作许可限定的地域工作的;不在工作许可限定的单位工作的。
(四)策划、准备实施、组织、运送外国人偷越国(边)境的。
(五)容留、藏匿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的外国人,介绍外国人非法就业或非法雇佣外国人的。
二、奖励标准
提供本市范围内,且尚未被公安机关掌握的“三非”外国人或妨害国(边)境管理犯罪案件相关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对首位举报人按以下标准予以奖励:
(一)根据提供线索,每查获1名“三非”外国人奖励人民币500-1000元。
(二)提供“三非”外国人刑事犯罪案件线索,经公安机关查证后立案侦查的,每案奖励人民币1000-5000元。
举报人自接到奖励通知之日起30日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公安机关指定地点领取奖金。
三、举报方式
(一)拨打“110”或者公安机关公开的其他报警电话;
(二)通过信件向公安机关举报;
(三)到公安机关或向执勤民警当面举报;
(四)通过其他有效方式举报。
四、其他事项
(一)公安机关应对举报人的信息和举报情况严格保密,因故意或者过失造成举报人信息泄露的,依照相关规定予以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依法严惩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行为。
(二)举报人应如实反映“三非”外国人线索,借举报之名实施诬告陷害、敲诈勒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谎报警情等行为的,依法追究举报人的法律责任。
(三)鼓励实名举报,对无法核实举报人身份的不列入奖励范围。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为1年,最终解释权归益阳市公安局。
益阳市公安局
202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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