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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员 李长需
被宣传的“正能量”打了脸,这“正能量”还能算正能量吗?
这几天,微信公众号“中铁十六局四公司”一篇文章的相关截图在网络热传,被质疑“宣扬苦难”。
看了文章,感觉网友的质疑挺有道理。它大概是把员工胡某不顾腹中胎儿死活、一心扑在工作上的精神,当作了满满的正能量来宣传。但网友们认为它宣传的是“扭曲的价值观”。
仔细想想,它所宣传的“正能量”,还真不 “正”。
女工胡某怀了二胎,本该小心保养身体,但她不但没保养,还主动请缨参与到公司投标任务中去,并不顾劝阻连续两个晚上通宵加班,直到第三天晚上开始出现了流产症状,才去了医院保胎。但在医院,胡某并没有安心保胎,而是放不下正在制作的标书,就请求丈夫把标书送到医院,自己仰面躺在病床上一字一句审校。标书改好了,也确保成功竞标了,但孩子没保住。
这么一个不顾胎儿死活一心为公的母亲,公司可能喜欢,但公众不会喜欢。因为她有违人性与人伦,冷血,残忍和对生命极端不负责任,这样的母亲带给人的感觉,是恐怖和毛骨悚然,怎么会是正能量呢?
从公司的角度来说,这么宣传,大概是想树立一个爱岗敬业的榜样。但这种有违人性的榜样,已是陈年“老八股”,早已不被当下社会所认同。这家公司的个别人员看不清舆论环境的变化,依旧抱着“老黄历”,煞有其事地予以隆重介绍,不翻车才怪。
这家公司大概没有想到,公众从它洋洋自得的文字中,看到的是公司不顾员工死活的冷漠,和过度加班等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这样的公司,只会让公众觉得差劲,对孕妇的工作安排一点都不合理,连劳动者最基本的权利都保障不了,更缺乏对生命必要的敬畏,这样的企业能好到哪里去?
本来是要宣传“正能量”的,却被自己所宣传的“正能量”打了脸。这尴尬来得有点突然。尽管该公司员工或称“敏感不方便回应”,或称“公司不存在这种事情”,但互联网是有记忆的,不宣传这样的“正能量”,才能保证不出现这种“高级黑低级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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